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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队法律顾问聘用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21


为提升行政执法合法性水平,保障海洋与渔业领域重大决策、执法活动及法律事务依法依规开展,依据《辽宁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定》,丹东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法律顾问一名,具体招聘流程如下:

一、聘用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一般应当为中国共产党党员,业务能力强的可放宽;

3.熟悉党政机关工作规则;

4.在所从事领域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一定的专业影响力;

5.律师应当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

6.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或者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行业处分;

7.精通行政执法类公共法律知识;

8.代理过20起以上的涉渔相关案件;

9.熟悉海洋与渔业相关法律法规。

二、聘用程序

1.报名方式。本执法队招聘法律顾问的聘任期限为3年,应聘者自行下载本公告下方的《丹东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队聘用法律顾问报名表》填写并邮寄至本执法队,收件地位为丹东市振兴区中心北路2号农委大楼1301室,联系电话0415-3124399,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28日。

2.资格审查律所出具说明,对拟聘用法律顾问的政治表现、专业资质及过往业绩进行说明。

3.费用标准与支付方式

1)基础费用:不超过4 万元 / 年(含常规服务);

2)专项费用:按丹东市律师收费标70%计收(如代理诉讼案件);

3)差旅费实报实销,单次超200元需提前审批;

4)支付方式:按年度支付(签订合同之日起支付当年费用);专项费用根据服务完成情况经审核后支付。

4.评审与考察

按内控制度由采购小组通过面谈、案例分析等方式综合评分,并对拟聘对象进行实地考察,征求所在律所意见,最终确定拟聘名单

5.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名单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聘任单位集体讨论决定聘任人员,并在市海洋与渔业局网站发布聘用公示,签订服务合同,颁发聘书。

、服务内容与方式

(一)服务内容

1.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

2.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代理;

3.合同协议、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

(二)服务方式

通过书面意见、参与会议、现场指导等形式提供服务。

                    

 

  丹东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队

    2025年4月21

丹东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队聘用法律顾问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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