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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鲤鱼新品种引进示范推广项目合作单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28


为促进灾后科学复产,促进丹东地区鲤鱼种质更新升级,拟计划开展“鲤鱼新品种引进示范推广”项目。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我单位公开征集项目合作单位,现将合作单位征集方案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

一、征集范围

我市从事鲤鱼养殖的企业。

二、合作单位具备的条件

1.依法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相关资质证书、营业范围和履行合作所必需的场所、设备、人员和技术能力。

3.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不处于有关部门通报等处罚期内。

4.须具有鲤鱼商品鱼养殖成熟经验及其配套的相关设施、设备以及技术人员,养殖水域全年水温不超过30(极端天气等自然灾害除外),需提供水温记录;养殖水域面积不低于800亩,符合项目所需使用面积、水体及后期分箱(塘)需求。有科技支撑,与科研院所开展过鲤鱼研究等相关内容合作。负责提供项目实施阶段的试验鱼养殖水域、设施、人工管理等基本条件。承担试验所需饲料、药品、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工人工资、运输费、水电燃料等费用。负责提供科研人员驻点的临时食宿。

5.自愿申请作为我单位“鲤鱼新品种引进示范推广”项目合作单位,并遵从我单位相关项目管理规定。

三、提交材料

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提交法人无犯罪证明以及企业、个人征信证明。

3.水域滩涂养殖证、近二年鲤鱼生产记录、水温记录、与科研院所签订的关于鲤鱼研究的合作协议。

4.《企业自荐表》(详见附件1),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项目联系人身份证明材料 (详见附件2)。

6.申请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如实提供鲤鱼养殖、技术人员等相关材料。

7.反映企业自身特点和优势的相关资质证书(如有,提供复印件)。

8. 承诺函(附件3)。

注:提交材料按各部分编号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含骑缝章),以上材料应同时提供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光盘或U盘(PDF格式)1份。所有材料包封到密封袋中,外层封套加盖公章。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凡有意报名的单位请在本公告下方下载相关表格,并于本次征集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5年6月617:00前报名并提交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材料接收人:刘钢,联系电话0415-2816658;地址:丹东市振兴区中心北路2号,农委附属楼403。

五、审查程序

1.由我单位对报名单位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复核、实地勘察及入围单位背景调查。

2.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由我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制定考评表对报名单位进行评审。

3.我单位根据评审结果选取合作单位。结果于丹东市海洋与渔业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合作协议。

4.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丹东市海洋与渔业发展服务中心所有。

六、联系方式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中心北路2号,农委附属楼。

联系人:刘钢,联系电话 0415-2816658

 

附件:1.鲤鱼新品种引进示范推广项目合作企业自荐表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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