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渔业主管局、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队:
现将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严格贯彻落实渔业船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辽农办渔发〔2025〕349号)转发给你们,近期农业农村部对《渔业船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进行了全面修订并正式发布实施,这对于强化渔业船舶重大事故隐患安全风险防范,保障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新的判定标准,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加强学习培训,夯实素质提升
各县(市)区渔业主管局要组织渔船船主(经营人)、船长、船员和渔业执法人员、乡镇包保人员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学习培训。通过集中授课、线上学习、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确保相关人员熟悉判定标准的各项条款。市海洋与渔业执法队要针对船员适任、船体结构、船舶稳性、安全设备和安全管理等5个方面的12项具体判定依据进行深入解读,使其深刻理解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原则和程序,提升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二、深化宣传教育,凝聚全员共识
充分利用伏季休渔期、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以及微信群、短视频等渠道,广泛宣传《渔业船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制作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如宣传手册、海报、通告等,发放到渔村、渔港和渔船上,营造人人关注渔业船舶安全、人人知晓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渔船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主动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
三、深入排查隐患,加强风险防控
以新的判定标准为依据,全面开展渔业船舶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按照直接判定与集体讨论相结合的程序,对核定载员10人及以上的渔船进行严格检查。对于渔船水密结构存在严重缺陷、擅自改装改建对稳性有严重影响等重大事故隐患情形,要做到早发现、早整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将学习贯彻《渔业船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作为当前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实,全力防范渔业船舶重大事故的发生,维护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丹东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