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渔业主管局、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队、市海洋与渔业发展服务中心:
现将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海洋渔业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25〕38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全市渔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丹海渔发〔2025〕30号)、《印发渔业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丹海渔发〔2025〕33号)、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配套文件的通知》(丹消安委〔2025〕2号)要求一并贯彻落实。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渔业领域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渔业消防安全事故发生,动态消除渔业消防隐患,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压实消防责任,健全责任清单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渔业行业消防管理标准,细化各岗位职责。具体明确:渔船的船东、船长为渔船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渔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渔港码头、渔业养殖设施的经营人为对应场所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承担经营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渔业渔政主管单位要建立健全渔业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清单,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排查范围,强化闭环管理
1.确定重点排查范围。对渔业船舶、渔港码头、渔业养殖设施等渔业重点区域和场所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无死角、无盲区。对渔业船舶私拉乱接电线、电气线路老化短路、消防设备配备不齐失效、使用劣质电褥子;渔港码头、渔业养殖设施场所内违规明火作业、消防设施配备不足等常见致灾因素,督促船东、船长及相关经营人定期自查自改,渔业渔政主管单位要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对重点区域和致灾因素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
2.实施全流程清单闭环管理。对渔业船舶常态化落实“登船行动”“四个清单”隐患排查整治闭环管理。对渔港码头、渔业养殖设施场所建立消防监督检查任务、隐患问题、整改工作、复查验收“四个清单”(见附件),对检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登记造册,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加强隐患复查验收,确保隐患及时消除,实现隐患排查、整改、销号的闭环管理。
三、开展培训演练,提升安全意识
组织渔业从业人员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法律法规、火灾预防知识、消防设施使用方法、火灾应急逃生技能等,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渔业消防知识科普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结合渔业生产实际,组织开展渔业消防演练,模拟火灾事故场景,检验和提升渔业从业人员的应急响应能力,在突发火灾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进行处置。
四、落实工作要求,确保措施见效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渔业领域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主要负责领导要亲自抓落实、抓成效,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市局将适时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人:张海涛、姚新禄 电话:2173339
附件:渔业场所安全检查隐患检查整改验收“四个清单”
丹东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