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丹东市2025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20

各县(市)区渔业主管局、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队市海洋与渔业发展服务中心,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丹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2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丹安委发〔2025〕8号)要求,我局制定了《丹东市2025年度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并于2025年6月底和12月底分别报送上半年和全年工作完成情况总结。

联系人:张海涛、于和平   联系电话:2173332

附件:《丹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2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丹安委发〔2025〕8号)

 

 

                                                       丹东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5年6月13日


丹东市2025年度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5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和省农业农村厅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化渔业船舶全链条安全监管,夯实基层基础,确保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为丹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胜之年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推动渔业领域做到安全投入、培训、管理、应急救援“四到位”。各单位主要领导要统筹推进渔业船舶安全监管,定期组织分析安全形势,提高研判科学性和精准性,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二、持续推进渔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按照《全市渔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持续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力度,聚焦渔业船舶重大事故隐患,加大渔船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力度督促船主、船长自查自改常态化,加强对渔船重大隐患检查排查整治力度实现整改闭环及时更新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系统数据,确保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5年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三、加强渔业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聚焦渔业船舶超员、超载、超航区航行、非法加装改装、超海区作业、私自拆卸通导设备、使用涉渔“三无”船舶捕捞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常态化“打非治违”,严防违法违规行为导致事故发生。严格落实船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人员准入、考核及推出管理,对未培训合格持证的人员禁止上岗。

开展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进“进舱行动”等隐患排查工作落实落细,及时发现安全风险,坚决整治到位;严格落实渔船三级包保责任,进一步强化渔业执法监管,聚焦重点部位、重点海域、重点渔船,加大检查力度,加密巡查频次,形成严查严管严打的高压态势;加大渔船进出港管理、编组生产等监管力度;加强船东、船长、船员安全教育培训,鼓励支持渔民积极报告渔船隐患;推进渔船安全设施升级改造,加快淘汰 老、、小、木渔船,配全救生筏、救生衣等救生消防设备,向省厅争取三代北斗设备配备。加强渔船修造管理和检验工作,提升渔船安全生产水平;健全事故报警和应急响应机制,增强险情接报和搜救时效性。

持续深化“商渔共治”三年攻坚行动,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严厉查处危险航行、肇事逃逸等违法行为。加强海上气象、海况监测预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通过 AIS、北斗实时监控渔船航行轨迹,对超航区航行作业等行为及时干预,守护海上交通安全。

四、严防安全生产风险向社会领域延伸

紧盯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部位和敏感人群,不间断排查整治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着力防范化解涉及公共安全的风险隐患稳妥做好事故现场处置和遇难者家属受伤人员安抚善后工作依规开展事故调查,科学查明原因加强事故舆情监测和引导,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舆论关注;做好渔业安全生产领域信访维稳工作。

五、推动风险事故预判

关注渔业行业重点时段、典型事故、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系统的异常数据等暴露出的提出问题,加强综合分析、提前介入,发挥安全生产约谈的事前预防、事中提示、事后警示的作用,推动各单位认真履职尽责,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

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推动应急管理工作向基层延伸,将渔业安全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加强与消防、应急等部门协作,提升基层应急处置能力。规范开展涉渔执法专项行动,将重大隐患排查整改、企业负责人履职等列为执法必查项;开展渔业领域专家指导服务。推进渔业船舶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进渔业机械化、智能化建设。

七、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

组织渔业监管人员船东船长安全生产培训,落实培训考试规范化管理,培养渔业安全专业人才。建立健全渔业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发挥 “吹哨人作用,对核查属实的举报给予奖励。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推进安全宣传“五进”,通过主流媒体、专题栏目等加强渔业安全宣传,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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