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市渔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6-18



各县(市)区渔业主管局、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队:

现将《全市渔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丹东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6年6月16日

 

全市渔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省、市安全生产视频会议及省、市安委会工作部署,深刻汲取省内外渔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教训,立足丹东渔业实际,对照《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行动方案》《辽宁省农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行动方案》《辽宁省海洋伏季休渔期间渔船渔港安全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聚焦伏季休渔关键时段渔业安全风险隐患,在全市渔业领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行动,筑牢全市渔业安全生产防线,坚决防范遏制渔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护稳定”为主线,紧扣“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工作主题,全面排查辨识我市渔业领域全链条、各环节安全风险,精准整治各类安全隐患,从严查处渔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开展全覆盖、穿透式隐患排查整治和常态化、立体化安全宣传教育,压紧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生产经营主体三方责任,有效整治渔业安全生产顽瘴痼疾,全面提升渔业从业人员安全素养和应急处置能力,坚决杜绝重特大渔业安全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大幅压减一般事故,全力维护全市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重点排查整治领域及内容

严格对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渔业船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渔船“六防”安全要求,深度结合伏季休渔期渔船渔港整治工作部署,持续巩固深化全市“春安护航”行动渔业领域整治成效,聚焦四大重点领域开展靶向式、穿透式排查整治。

(一)渔船安全领域

对全市所有捕捞渔船、养殖渔船、捕捞辅助船开展逐船登检、全覆盖排查,建立“一船一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销号式整改。重点核查刺网渔船稳性计算报告及《渔船安全装载指南》落实情况;严查渔船私自加装、改装设施设备,船检图纸、证书与实船不符,违规重大改建等突出问题。针对性开展重点渔船核验,对定员10人及以上捕捞渔船、船龄18年以上木质渔船、船龄21年以上钢质渔船从严检查,对不达标、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不予核发船检证书。细致排查救生筏、消防器材、通信导航、应急照明等安全设施配备不足、安装不规范、过期失效、使用不规范等隐患。同步核对渔船普查系统数据,精准完善渔船尺度、主机功率、经营人及三级包保责任人信息,确保台账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二)渔港安全领域

压紧压实渔港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渔港、码头、自然停泊点管控要求,严格执行非渔业船舶禁停规定。重点整治渔船违规在关停取缔渔港、非法自然停泊点停泊,渔港码头包保管控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全面排查渔港动火作业不规范、消防设施缺失损坏、消防通道堵塞、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易燃杂物堆积等消防安全隐患;逐项检查防汛设施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情况,整治渔港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日常巡查值守流于形式、管控措施悬空等问题,全面规范渔港常态化运营管理秩序。

(三)渔业作业安全领域

紧盯渔船出海报备、海上作业、大风预警召回等关键环节,严查渔船违规出海、非法捕捞、超员、超载、超航区、超风级冒险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整治涉渔“三无”船舶非法作业、擅自拆除屏蔽北斗定位设备、一船多码、船上燃气设施超期使用等安全隐患。严格规范海上作业流程,重点强化船用制冷剂规范使用、航行值班瞭望、VHF16频道值守、号灯号型规范使用等环节管控,坚决杜绝违规操作引发海上安全事故。

(四)船员安全领域

全面排查渔船船长、普通船员无证上岗、职务船员资质不符、人证不适任等问题。常态化开展船员安全技能培训和警示教育,着力整治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操作不规范、应急处置能力薄弱等突出短板,全面规范渔业从业人员上岗作业管理,切实提升船员整体安全履职能力。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风险大识别

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标准宣贯学习,紧扣伏季休渔期渔业生产特点、结合历年事故发生规律,开展全覆盖、深层次的宣贯学习活动,全面辨识渔船作业、渔港运维、海上生产等各环节、各领域安全风险。建立健全渔业安全风险隐患台账,严格落实“四个清单”管理,实现隐患动态清零、闭环管控。

(二)隐患大排查

集中开展渔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培训,组织执法人员、渔船船东、船长深入学习省内外渔船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和复盘反思。对近两年来中央、省、市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反馈的渔业领域隐患问题开展“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督促各渔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全方位自查自纠,确保隐患见底清零、全程闭环管理。各县(市)区渔业主管局结合伏季休渔期渔船渔港停泊期间,重点排查渔船检验合规性、渔船改装规范性、安全设备、通信导航、救生设施的配备情况及实际使用状态,做到排查无死角、隐患无遗漏。

(三)问题大整治

坚持“小切口、深治理”工作思路,聚焦排查发现的共性问题、突出隐患、反复性隐患,精准制定靶向整治措施,实现“整改一个隐患、规范一类行为、解决一类问题”。将本次行动与渔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渔船“木改钢”、伏季休渔整治工作深度融合,下沉一线核验整治成效,打通隐患整治堵点、破解监管治理痛点,确保各项整治举措落地落细、取得实效。

(四)执法高质效

各单位常态化开展渔业执法队伍专业化能力培训,充分借助行业专家、第三方专业机构技术力量,全面提升执法人员重大隐患排查、判定、治理的专业能力。综合运用明查暗访、联合执法、交叉执法、异地执法等多种方式,推行精准执法、规范执法、严格执法,坚决整治杜绝渔业执法“宽松软虚”等问题。

(五)违法严处罚

从严查处渔业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依法依规处罚。东港市、振兴区、市执法队要牵头联合公安、海警、海事等职能部门,聚焦伏季休渔违规出海作业、休闲游艇非法捕捞、涉渔“三无”船舶、乡镇渔船开展执法行动,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深挖非法作业利益链条,排查梳理失职渎职问题线索,持续保持渔业领域“打非治违”高压态势。

(六)安全大督查

结合各类安全生产督导调研工作,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一线开展督导检查,分领域、分层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基层监管责任,对履职不力、隐患问题突出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

(七)案例大曝光

联合宣传部门、主流新闻媒体,通过暗访督查、线索核查、实地走访采访等方式,梳理汇总渔业领域典型安全隐患、违法违规行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案例,集中曝光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震慑作用。畅通社会举报渠道,鼓励广大群众、渔民主动举报渔业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构建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的渔业安全治理格局。

(八)预案大演练

常态化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学习和桌面推演,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组织开展1次实战化应急演练,重点提升渔业突发事件先期处置、从业人员自救互救、多方协同救援能力,进一步优化完善应急预案。

(九)社会大宣传

依托“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主题活动,结合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要求,面向渔港、渔村、渔民、渔业生产企业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安全宣传教育。通过科普宣讲、案例警示、技能培训、体验式科普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普及渔业生产“六防”安全知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隐患排查方法及应急自救技能。重点强化船东、船长、船员持证上岗、规范安全操作等培训,挖掘推广渔业安全文化建设典型案例,全面提升渔业从业人员安全素养和全社会渔业安全共治意识。

四、工作实施步骤

本次行动自2026年6月启动,12月10日全面结束,分四个阶段有序推进、层层落实,同步衔接落实5月10日至8月15日伏季休渔渔船渔港安全排查集中整治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两项工作一体推进、无缝衔接。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6年6月10日前)

各县(市)区渔业主管局对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辖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细化完善本级行动实施方案,梳理明确任务清单、责任分工、推进时限和工作标准。层层召开部署会议、开展动员推进,统筹衔接前期伏季休渔排查整治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压实工作责任,实现阶段性工作无缝对接、有序过渡。

(二)集中自查阶段(2026年8月10日前)

全面开展渔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和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对渔船、渔港、渔业作业水域、从业人员操作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全覆盖排查。建立健全隐患台账化、清单化、闭环式管理机制,逐条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全面清零休渔期各类安全隐患,彻底堵塞安全漏洞。

(三)边查边改阶段(2026年11月底前)

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边巩固、边提升”的工作原则,常态化开展动态隐患排查,持续推进问题整改落地见效。对短期难以完成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挂牌督办、专人负责、限期整改、跟踪复核机制,严防隐患反弹升级。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随机抽查、交叉互查,层层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渔船船东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杜绝监管空挡。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6年12月10日前)

各单位全面梳理行动整体开展情况,系统复盘工作成效,深入查摆工作短板和薄弱环节,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规范形成行动工作总结报告。全面核查隐患整改闭环落实、安全宣传教育、执法整治、制度落地执行等各项工作成效,梳理固化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健全完善渔业安全生产层级责任体系,细化明确各岗位、各环节工作职责与分工,切实履职尽责,扎实做好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日常督促指导、常态化执法检查、隐患排查整治等各项工作。定期研判辖区渔业安全生产形势,调度通报工作推进进度,将本次行动作为防范化解渔业安全风险、整治突出隐患、提升行业安全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确保各项工作组织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保障到位、落实到位。

(二)强化督导问效

市局将结合工作推进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全覆盖、差异化督导抽查,精准核查各地工作落地实效。对工作推进滞后、履职尽责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问题整改敷衍应付的地区,向属地政府通报督办,督促各项工作落地落细、提质增效。

(三)健全长效机制

以本次行动为契机,全面梳理总结工作经验、剖析共性问题、补齐工作短板,健全完善风险辨识研判、隐患排查整治、日常执法监管、安全宣传培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全链条闭环制度体系。持续规范渔业安全生产日常管理模式,推动渔业安全治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稳步巩固提升渔业领域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整体安全水平。

(四)规范信息报送

严格落实月调度、周报告制度,各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每月27日前报送行动阶段性总结,6月25日前完成首次综合报送,确保工作调度有序、数据精准、台账完善。同时,要及时更新全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信息系统以及海洋渔船安全生产整治摸底调查系统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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