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6年4月2日至6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海洋与渔业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6年8月1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海洋与渔业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市海洋与渔业局党组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巡察整改。
(一)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坚定不移把“两个维护”贯彻巡察始终
市海洋与渔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通过召开专题党组会和民主生活会,带头认领责任、深挖根源,发挥“头雁效应”,确保整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推进。
(二)提高站位、深化认识,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市海洋与渔业局党组牢固树立“抓好巡察整改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理念,第一时间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构建起“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责任科室具体落实”的闭环责任体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将整改任务逐级压实到人,坚决杜绝敷衍应付。
(三)深入研究、精准施策,认真制定巡察整改方案
市海洋与渔业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对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拉网式”梳理,印发《丹东市海洋与渔业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将问题细化分解为40条具体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建立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实行台账管理、挂图作战,确保整改工作精准发力、有章可循。
(四)完善机制,加强统筹,形成巡察整改工作合力
市海洋与渔业局党组建立常态化调度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破解整改难点。强化内部协同,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坚持举一反三,将整改与完善制度相结合,针对暴露出的短板漏洞,及时修订相关规章制度,扎紧制度笼子,推动整改成果转化为长效治理效能。
(五)紧盯进度,严把质量,确保巡察整改扎实有效
市海洋与渔业局党组实行“销号制”闭环管理,坚持“完成一项、销号一项”,防止“纸面整改”。建立定期督查和“回头看”机制,对已完成事项适时复查,严防反弹;对长期任务保持定力。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推动各项措施落地生根,切实把整改成效体现到优化作风、服务海洋渔业发展大局上来,向市委和全市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整改答卷。
二、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强国战略的重要论述不到位,推动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工作部署落地见效有差距
1.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略海洋论述不够深入方面。一是科学编制渔业发展规划,印发《丹东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编制全市海洋与渔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深入基层调研,形成《丹东市海洋与渔业领域“十五五”发展规划(初稿)》,明确了构建多部门协同治理格局和以现代化海洋牧场为核心的发展蓝图。二是积极推进东港市中心渔港建设和国家级沿海经济区项目进程,指导东港市完成大东沟中心渔港等级认定及渔港经济区三年期实施方案编制。针对首轮及第二轮申报未通过的情况,我局指导东港市政府研判项目推进现实堵点、明确项目推进具体举措、抓实项目申报前期工作,确保东港市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项目申报不断档、不减速。东港市政府将中心渔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东港市开发区管委会实施,确保项目接续推进。
2.在筑牢海上渔业安全屏障有差距方面。一是强化执法力量统筹调配,制定《丹东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机构海上联合巡航执法方案》,成立联合统筹指挥部,建立市县两级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整改期间,市县两级执法船艇累计开展联合巡航28次,航行1775海里,出动执法人员509人次。二是提升渔船技防管控水平,全面完成全市2171艘渔船北斗三代设备安装,实现全覆盖。依托北斗短报文系统累计推送警示信息830余次,运用“雷达+北斗”双重比对技术,严厉打击拆卸、屏蔽北斗等违规行为。整改期间,海上执法船艇累计出航541次,航程19000海里,有效降低渔船离线报警率及越界捕捞风险。
3.在整治海洋渔业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力度不够方面。一是强力整治尾水直排及垃圾外溢问题,成立专项督导组,采取“宣传+排查”模式,深入生产单位开展检查112家次。分类施策推进尾水治理,指导2家育苗场新建标准化尾水处理设施,引导2家利用贝类进行生物过滤,实现尾水达标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同步督促7家养殖企业完成垃圾外溢问题整改。二是全面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引导海水池塘养殖户使用配合饲料替代冰鲜鱼虾投喂,发放技术手册300本,推送技术指导信息1647条。同时,对全市42座渔港码头开展全覆盖排查,督导属地及时清理码头水面漂浮物及垃圾,改善港容港貌。
4.在推进‘耕海牧渔’建设不够有力方面。聚焦科研项目与“走向深远海”契合度不高、海洋牧场建设滞后短板,实施“深海网箱养殖品种引进及培育技术”等项目,确立“绿鳍马面鲀+虹鳟三倍体”双品种轮养策略,解决网箱季节性闲置问题。成功储备绿鳍马面鲀优质亲本560尾,引进虹鳟三倍体10006尾,完成全流程“陆海接力”养殖模式验证。组建技术服务团队,常态化深入一线加强对企业的技术指导,确保科研成果真正转化为渔民增收的实效。
(二)推动渔业可持续发展力度不强,提升渔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有差距
1.在指导渔业产业结构与布局调整有欠缺方面。一是强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深远海网箱养殖布局,实施“良种工程”,引进鲤鱼、鲟鱼等名优新品种;争取专项资金72万元开展深远海网箱养殖技术研究,绿鳍马面鲀网箱平均产量达到2.5公斤/立方米。二是丰富海水养殖品种,开展“陆海接力”养殖试验,重点攻关虹鳟三倍体海水养殖技术,引导企业调整养殖结构,鼓励发展大黄鱼、花鲈等品种,成功指导企业引进斑石鲷、银鲳等新品种苗种。三是更新淡水养殖品种,丰富水域生物多样性,引进“龙科11号”“福瑞鲤2号”等优质鲤鱼新品种共计39万尾,以及鲟鱼、鲑鳟鱼等新品种,有效改变单一养殖局面;引入珍珠蚌开展越冬试验,积极探索“鱼蚌混养”新模式。四是扩大水产养殖用药减量监测覆盖面,提升病害防控能力,在原有8家基地基础上新增10个病害监测点,累计开展用药减量监测19次;举办技术培训班2期,培训75人次,发放技术资料100余份。
2.在推动渔业技术创新力度不强方面。着力提升病害防治技术水平,全力化解斑鳜养殖企业濒临停产风险。严格落实省级疫病监测计划,配合完成14批次疫病监测任务。加快快检技术研发,成功开发“恶魔弧菌”PRA快速检测试纸条,实现塘头现场快速检测。积极推进养殖品种迭代升级,在宽甸红石镇开展抗病性更强的翘嘴鳜替代斑鳜养殖试验,引进2万尾翘嘴鳜苗种,成活率达80%,为产业转型发展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撑。
3.在水生物资源保护监管有差距方面。一是优化增殖放流品种与数量,在黄海北部海域放流半滑舌鳎30.84万尾,在鸭绿江大洋河流域放流中华绒螯蟹318.9万只,在鸭绿江流域太平湾段放流鲢鳙鱼120万尾,有力促进水域生态环境修复。二是强化非法放生执法监管与长效治理,开展专项执法检查6次,依法劝阻不规范放生行为4起;同时注重建章立制,编制《水生生物放生规范》报请市人大批准,建立多部门联合宣教和巡查机制,全面规范宗教放生活动。
4.在关于督导渔业发展补贴发放不到位方面。一是实行清单化管理,下发督办函4份,督促属地积极推动2024年成品油价格调整补助资金发放。目前,振兴区41.3万元已全额发放到位,东港市699.66万元已完成资格审核与社会公示,正待财政拨付。二是督促宽甸县制定台风‘格美’灾后救助资金345万元发放实施方案,宽甸县农业农村局鉴于部分受灾养殖户尚未完全恢复生产,资金发放工作有所延缓,计划于2027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发放。
(三)多措并举抓好渔政渔港管理有差距,渔船管控存在薄弱环节
1.在渔船出海报备审批不严格方面。紧盯乡镇审核、执法工作站审批薄弱环节,成立5个督导组加强全过程检查,严防违规出海,累计发现并立案查处船员配备不齐、不适任等突出问题56起。严格落实“登船行动”和出海报备制度,规范渔船出海作业秩序。
2.在日常监管责任未压实方面。一是严格落实‘登船行动’‘一船一档’,指导县区完成10艘档案信息不符船只的实地核查与修正。制定《渔船安全检查指南》等3项制度规范,推动监管工作标准化。二是严格管控江船违规入海作业,开展安全宣教活动9次,教育1700余人次。利用北斗短报文系统发送警示信息830余次。2025年联合查处2起江船屏蔽北斗、超越航区作业违法行为,2026年以来未再发生此类情况。
3.在治理伏季休渔期非法捕捞力度不够方面。一是严格落实休渔期‘定港、定位、定人’看管制度,全面完善伏季休渔管理制度,依托市级北斗平台实施每日渔船位置抽查,累计向属地推送整改期间离线报警信息15237条,并建立休渔渔船名单公示长效机制,实现精准化、常态化监管。二是大幅拓展休渔期巡航检查范围,重点强化交界海域及关键水域的巡查力度,填补监管盲区。期间,海上执法船艇累计出航398航次,航行15720海里,并与海警、海事部门开展4次联合巡航行动,形成高压严管态势。通过上述综合举措,2025年休渔期同类违法案件由往年的54起显著下降至6起,治理成效大幅提升。
4.在提升行政执法办案能力有差距方面。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确保案件不超期公示,对2025年3月以来的599起行政案件进行全面复核,确保均在规定时限内公示,并组织专题培训40余人次,建立常态化复核机制。二是严格执行新版裁量基准,对3起符合不予处罚条件的案件依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组织专题培训7次,覆盖200余人次,办案质量显著提升。三是统一执法尺度,解决“同案不同罚”问题,召开专题研讨会,统一“非法加装贝类采补设施”等案件的法律适用和裁量标准,所有案件均经集体讨论决定,确保执法公平公正。
5.在智慧渔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充分发挥北斗系统效能,全面完成全市2171艘应装终端渔船的北斗三代设备安装工作,并持续深化“北斗+雷达”动态比对机制。通过该机制累计产生违规报警及督导属地核查船位均达7万余次,有力震慑并严厉打击了私拆、遮盖北斗终端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提升了渔政监管的精准度与威慑力。
(四)提升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用力不足,重点安全隐患排查有漏洞
1.在宣传发动渔船、渔民参保用力不足方面。提升船员、渔船投保率,开展渔业保险专项宣传,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严格出海审查,对未参保船员所属渔船一律不予办理出海手续。整改后,投保船员数由3341人增加至11628人。
2.在履行安全监管责任不到位方面。一是严管渔船明火作业,强化督导检查与审批规范,累计开展督导19次,排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已全部整改到位,并建立长效管控机制。二是深化跨部门协同联动,建立与海事部门常态化信息通报机制,联合开展巡航执法25次,点调渔船119艘次,督促出海渔船守听国际海上安全频道,并利用北斗短报文发送安全宣教信息830余次。三是夯实安全执法检查,推行“18项登船检查登记单”和内河准航制度,建立检查复核机制确保项目无遗漏,同时组织法治培训7次,覆盖200余人次。四是攻坚整治船检超期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并建立“一船一档”台账,对超期渔船实行分类处置,截至2025年12月,上级交办的389艘超期渔船已全部处置完毕。
3.在渔港安全生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方面。一是深入实施《丹东市海洋渔船本质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全面消除渔港码头监控死角并规范消防设备摆放,实现全市渔港码头监控全覆盖;累计开展督导检查15次并下达工作提示函,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妥善处置沉船隐患,督促润增码头倾覆的“辽丹渔26726”船主于2025年11月末完成打捞工作,并同步排查清理了该码头另外3艘沉船,有效消除了水上交通安全隐患。
4.在海洋灾害监测预警能力不足方面。抢抓全省防治能力建设机遇,着力补齐硬件短板,增设小型自动验潮站、生态监测站及测冰雷达等先进设备,确保冰情监测全面达标。同时,强化专业队伍建设,组织业务骨干参加专业培训50人次,提升业务素养与实战能力。圆满完成冰期海冰监测任务,累计独立开展监测41次,覆盖120天,有效夯实了海洋防灾减灾基础。
(五)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发挥不充分,基层党组织和队伍建设存在短板弱项
1.在责任落实不到位,未通报全面从严治党情况方面。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与“一岗双责”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切实强化对分管领域的督促指导。建立健全定期通报与述职制度,每年召开两次专题会议通报工作进展,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同时,建立党组成员下沉一线检查指导机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
2.在燃油使用监管不严方面。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开展专项审计,未发现违法违纪情形。在此基础上,制定标准化加油规程和登记台账,严格落实“一船一台账”管理要求,执行“双人操作、专人监督”的加油签收制度及每日航程记录制度,切实规范燃油使用全流程监管。
3.在干部队伍建设有欠缺方面。一是组织人事干部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专题学习,对2024年以来提拔的7名干部档案材料进行全面“回头看”,及时补齐4名干部政治素质评价表缺失的印章和日期,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二是将年轻干部培养纳入市海洋与渔业发展服务中心年度重点工作,行政执法队通过调入方式补充35岁以下年轻干部8名,并同步开展入职教育和轮岗锻炼,持续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加快年轻干部配备步伐。
4.在专业人才严重匮乏方面。市海洋与渔业发展服务中心多措并举充实人员力量,通过公开招聘和岗位调整,将海洋服务相关人员由3人增至14人,并成功引进海洋相关专业人才2名,编制使用率达到63.6%。同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专业技能培训考核,不断提升队伍的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有效缓解了专业人才紧缺的局面。
5.在指导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有力方面。一是强化理论武装与业务赋能,通过下发工作提示指导各支部依托“三会一课”载体,灵活、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并同步组织党务工作者专题培训,建立健全调研式督导机制,切实提升基层履职能力。二是严把组织生活会质量关,坚决防止批评与自我批评流于形式,通过统一印制标准化《谈心谈话记录表》、明确“三必谈”核心内容、严格落实“一人一表、双方签字”制度,并建立“会前抽查+列席指导”全流程管控机制,对谈话覆盖率未达100%的支部实行组织生活会召开“一票否决”,以刚性约束确保党内政治生活规范严肃、取得实效。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及计划
(一)压实整改责任,持续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清仓见底
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整改事项定期“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针对东港市渔业补助资金发放、宽甸县防灾减灾资金发放及局属单位年轻干部配备等需长期整改任务,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明确阶段性目标,由党组书记每季度专题听取汇报,班子成员每月督导分管领域进展,确保难点问题逐项攻坚、清零见底。
(二)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聚焦资金使用、执法监管、安全生产等关键领域,修订完善项目资金管理、执法裁量基准、渔船安全监管等核心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将整改成果深度融入业务工作,重点推进现代海洋牧场建设、水产种业振兴、智慧渔政升级,建立整改成效与业务发展互促共进的长效机制,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以港兴市、向海图强”的实际动力。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真改实改
紧盯内部责任落实,采取随机抽查、实地核验、查阅台账等方式开展常态化督查,重点核查整改措施实效,对虚假整改、纸面整改严肃追责并通报曝光。强化巡察整改结果运用,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以刚性约束倒逼责任落实。同时,加强干部专业能力培训与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锤炼过硬作风,以严明的纪律保障整改成果落地生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6年9月8日至9月29日。联系电话:0415-2173998(工作日9:00-17:00);邮政信箱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中心北路2号,邮政编码118000;电子邮箱:ddshyyyyj@126.com。
中共丹东市海洋与渔业局党组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