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尽快拨付渔业绿色循环发展项目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10-08
东港市海洋与渔业局、财政局:
现将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尽快拨付渔业绿色循环发展项目资金的通知》(辽农渔〔2026〕284号)转发给你们,请你市渔业、财政加强沟通协作,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时间节点及支出率要求,加快推进项目资金兑付工作,确保资金支出进度满足申请绩效评估的条件,避免影响今后争取渔业相关资金支持。同时,扎实做好项目绩效评估其他准备工作。
丹东市海洋与渔业局 丹东市财政局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