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尽快拨付渔业绿色循环发展项目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10-08

东港市海洋与渔业局、财政局:

现将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尽快拨付渔业绿色循环发展项目资金的通知》(辽农渔〔2026〕284号)转发给你们,请你市渔业、财政加强沟通协作,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时间节点及支出率要求,加快推进项目资金兑付工作,确保资金支出进度满足申请绩效评估的条件,避免影响今后争取渔业相关资金支持。同时,扎实做好项目绩效评估其他准备工作。

    附件:关于尽快拨付渔业绿色循环发展项目资金的通知

丹东市海洋与渔业局       丹东市财政局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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